林业、草业、碳中和,专业术语大集合
来源:林草新闻 | 作者:DMS | 发布时间: 2022-06-27 | 1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林业专业知识

1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2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3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4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辅助生产林地。

5 、有林地:包括乔木林地和竹林地。

6 、乔木林地:乔木是指具有明显直立的主干,通常高在 3 米以上,又可按高度不同分为大乔木、中乔木和小乔木。由郁闭度 0.2 以上 ( 含 0.2) 的乔木树种 ( 含乔木经济树种 ) 组成的片林或林带,连续面积大于 1 亩的林地称为乔木林地。

7 、竹林地:由胸径 2 厘米 ( 含 2 厘米 ) 以上的竹类植物构成,郁闭度 0.2 以上的林地。

8 、疏林地:由乔木树种组成,郁闭度 0.10 ~ 0.19 的林地及人工造林 3 年、飞播造林 5 年后,保存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 41% ~ 79% 的林地;或低于有林地划分的株数标准,但达到该标准株数 40% 以上的天然起源的林地。

9 、灌木林地:灌木是指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多数枝条,或虽具主干而其高度不超过 3 米。由灌木树种 ( 含经济灌木树种 ) 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 2 厘米的小杂竹丛组成的称灌木林地。灌木林地又分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和其他灌木林地;国家特规灌木林地是指乔木生长线以上的灌木林地、林种为经济林的灌木林地和岩石裸露 40% 以上、石漠化或红色荒漠化严重、专为防护作用的灌木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是指国家特别规定以外的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包括人工造林 (3 年内 ) 未成林地和封育 (5 年内 ) 未成林地。

10 、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

11 、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

12 、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他宜林地。

13 、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

14 、林木:生长在林内达到林冠层的乔木树种。林木的树干比孤立木通直、高大,能产生圆满度较好的原木,它是构成森林产量的主体,是经营和利用森林的主要对象。

15 、森林分类:森林分为以下 5 类

( 1 )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 2 )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 3 )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 4 )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 5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试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16 、森林起源:亦称林分起源或林分成因。指森林形成的方式,也就是森林的繁殖方式。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林分最初形成时的起源。因起源于天然繁殖或人工种植,有天然林与人工林之分。②林木的形成,由于繁殖方法的不同,可将森林起源分为实生林和无性繁殖林两类。

17 、人工林:由人工播种、栽植或扦插而形成的森林。

18 、天然林:由天然下种或萌芽而形成的森林;原始森林:从来未经人工采伐和培育的天然森林。

19 、次生林:是指原始森林或人工林经过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坏之后,未经人为的合理经营,而借助自然的力量恢复起来的一类森林。

20 、植被:各种各样的植物成群生长,种类聚集,群落交织,就像绿色的绣花被一样把大地紧紧包裹起来,这一层生气蓬勃、千变万化的植物覆盖层,就叫做植被。

21 、植物群落:植被并不是杂乱无章的拼凑,而是在一定地段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由一定的植物种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规律的组合。每一个这样的组合单位,就叫做一个植物群落。

22 、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指多种不同的动植物群落类型、数量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森林是陆地上生物最多样、最丰富的生态系统,是动植物和微生物的自然综合体,所以保护森林就是直接和间接保护生物多样性。

23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状况的总称。生态环境亦可简称环境。

24 、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是指运用生态系统原理,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规模的生态建设任务,模拟设计最优化的人工生态系统,按模型进行生产,以取得预期的最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25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是指从国土整治的全局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以维持和再造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为目的,在一个地域或跨越一个地区范围内,建设有重大意义的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并管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

26 、林分:内部特征大体一致,而与临近地段又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林子。一个林区的森林,可以根据树种组成、森林起源、林相、林龄、疏密度、地位级及其他因子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林分。

27 、立木:包含两层意思:①形成森林主要部分的树木的总和;②林地上未伐倒的生活着的树木。

树种组成:指森林中的林木是由哪些树种所组成的。

28 、优势树种:在一个林分内,数量最多的 ( 一般指蓄积量所占的比例最大 ) 的树种。

29 、先锋树种:能在荒山瘠薄地等立地条件差的地方最先自然生长成林的树种。如马尾松、油松、枫香、沙棘等。

30 、纯林:由同一树种组成的林分叫做纯林。

31 、混交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组成的林分叫做混交林。

32 、林相:有两种含义:①森林的外形,指林冠的层次,有单层林和复层林之分。②森林的林木品质和健康状况。林木价值高,生长旺盛称为林相优良,反之称为不良。

33 、郁闭度:森林中乔木树冠彼此相接而遮蔽地面的程度。用十分法表示,以完全覆盖地面的程度为 1 ,分为十个等级,依次为 1.0 、 0.9 、 0.8 …… 0.1 。

34 、林龄:指林分与林木的年龄结构,可分为同龄林和异龄林。林分内所有林木年龄完全相同,这种林分称为同龄林。如林分内林木之间的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的称为相对同龄林。林木年龄相差一个龄级以上的森林,叫做异龄林。

35 、龄级:为简化森林年龄统计而划定的林分年龄级。一般慢生树种以 20 年为一个龄级,比较速生的树种和中生树种以 10 年为一个龄级,速生树种 5 年为一个龄级。

36 、龄组:对林木生长发育时期的年龄分组。有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之分。

37 、中龄林:林冠郁闭后至林分成熟前的时期。

38 、成熟林:林木在生物学及工艺方面都已进入成熟,直径生长已非常缓慢或基本停止。

39 、过熟林:自然稀疏已基本结束,林木生长停止,开始心腐,病虫害侵染,部分立木由于生理衰退而枯立腐朽,林分经济价值和有益效能开始不断下降。

40 、蓄积量:是指一定面积森林 ( 包括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和枯立木林分 ) 中,生长着的林木总材积 ( 用立方米表示 ) 。主要是指树干的材积。

41 、出材量与出材率:出材量是指实际采伐林分中生产的原条、原木、小规格材和薪材的数量。不包括枝桠、树皮、伐根等。出材率是指出材量与采伐蓄积量的比率。它是反映森林资源利用的重要指标,出材率高,表明林木资源利用好;反之,说明利用差。

42 、总生长量:指树木自生长开始至调查时整个时间内的生长总量。

43 、森林覆盖率:是指全国或一个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它等于:( 有林地面积 +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 ) ÷土地总面积× 100% 得出的数称森林覆盖率。

44 、林木绿化率:林木绿化率是指 ( 有林地面积 + 灌木林地面积 + 四旁树占地面积 ) ÷土地总面积× 100% 。

45 、人工造林:用人工进行植苗、播种等方法营造森林的工作。

46 、四旁绿化:指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

47 、立地条件:是指造林地作用于森林植物的地形地势和气候、土壤等环境因子的综合。

48 、适地适树:就是要使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造林地条件相适应,以充分发挥其生产潜力,使一定的营林地段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达到较好的生产水平。

49 、全面整地:全面翻耕整理造林地,彻底清除杂草、灌木。

50 、撩壕整地:又叫抽槽或沟带整地。是沿等高线从下而上开挖沟槽,把心土堆在下坡,筑成土梗的一种整地方式。

51 、带状整地:在所整地带之间保留一定宽度的生草带,以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的整地方式。

52 、块状整地:在种植点小块开垦,块与块的距离依造林的株行距而定。

53 、植苗造林:栽植苗木使它生长成林的造林方法。是目前林业生产上最常用的造林方法。

54 、初植密度:也叫栽植密度。是指人工造林和迹地更新时单位面积上最初栽植的株数。

55 、直播造林:是将种子直接播于造林地上,使其发芽生长成林的一种造林方法。

56 、封山育林 ( 封育 ) :指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

57 、丘陵:没有明显的脉络,起伏较小,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 200 米。

58 、山地:地势相对高起,表面起伏很大的地区。

59 、低山:海拔绝对高度 500 ~ 1000 米,相对高度 200 ~ 500 米的山地。

60 、中山:海拔绝对高度 1000 ~ 2000 米,相对高度 500 ~ 1000 米的山地。

61 、高山:海拔绝对高度 2000 米以上,相对高度 1000 米以上的山地。

62 、黄壤:在热带和亚热带湿润气候、常绿阔叶林作用下发育而成的土壤。土壤中富含铁的氧化物,故呈黄色或鲜黄色。土质粘重,酸性大,含有效磷少。

63 、红壤:在暖湿气候和常绿阔叶林作用下发育而成的土壤。土中铁铝丰富呈红色,土层中常有红、棕、黄、白交织的网纹。一般酸性强,有效磷少,剖面深厚。

64 、紫色土:在紫色砂页岩上发育起来的土壤。这种土壤的母质很容易风化,含矿质养分较多,土层疏松,但易遭水土流失,土层浅薄。

65 、石灰性土壤:含有碳酸钙或碳酸氢钙等石灰性物质的土壤。呈中性到碱性反应,含矿物质养分丰富,但对磷酸的固定作用较强。主要分布在半干旱和干旱地区。石灰性强的土壤在剖面中下部常形成石灰结核,石灰磬层等石灰集聚层。

66 、石漠化: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它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67 、石漠化土地:指基岩裸露度或石砾含量≥ 30%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土地。①植被综合盖度< 50% 的有林地、灌木林地;②植被综合盖度< 70% 的牧草地;③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未利用地;④非梯土化旱地。

68 、造林质量管理“八率”:指造林面积核实率、造林质量合格率、良种使用率、作业设计率、幼林抚育率、林木管护率、检查验收率、资料建档率。目前要求造林质量管理“八率”均为 100% 。

①面积核实率= ( ∑调查小班的核实面积 / ∑调查小班的上报面积 ) × 100%

②造林质量合格率= ( ∑调查合格小班面积 / ∑调查小班上报面积 ) × 100%

③良种使用率= ( ∑调查造林使用良种的小班面积 / ∑调查造林小班面积 ) × 100%

④作业设计率= ( ∑调查有作业设计的小班面积 / ∑调查小班面积 ) × 100%

⑤幼林抚育率= ( ∑调查抚育合格小班面积 / ∑调查小班面积 ) × 100%

⑥林木管护率= ( ∑调查有管护措施的小班面积 / ∑调查小班面积 ) × 100%

⑦检查验收率= ( ∑调查检查验收的小班面积 / ∑调查小班面积 ) × 100%

⑧资料建档率= ( ∑调查建档的小班面积 / ∑调查小班面积 ) × 100%

69 、母树和母树林:供采种的树叫做母树。很多母树生长在一起就叫做母树林。

70 、优良母树:指具有优良遗传品质的林木个体。

71 、优质种源:生长旺盛,干直、枝小和冠形紧凑、无病虫害的优势木,其比例占 75% 以上的母树林称为优质种源。

72 、林木种子园:是用有性法或无性法繁殖人工精选的个体或综合育种法培育的新品种的植株而建立起来的林木良种繁育场。

73 、采穗圃:对于容易扦插繁殖的树种,用被选优树的种条 ( 插穗 ) 建立的采穗圃,作为往后常年采穗造林之用,它相当于种子园,只不过种条代替了种子。

74 、主伐:在成熟林中以取得木材收获为主要目的的采伐。

75 、抚育采伐:根据森林生长和发育的规律,在不同龄期,伐除部分林木,为保留的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更好地发挥其有益的效能。

76 、更新采伐:在森林的有益效能开始减退时所进行的一种采伐,这种采伐以不降低森林有益效能为前提,以保护防护效能和特种作用持续稳定的发挥。

77 、皆伐:整个林分一次伐除,通过人工植树或天然下种 ( 自临近林分或伐倒的树木 ) 达到更新目的。

78 、择伐:把林分中部分适合和应该采伐的林木进行采伐的方式,主要用于复层异龄林。

79 、渐伐:把成熟林分的林木在一个龄级期内分两次或数次伐除。

80 、疏伐:在林木向高生长最旺盛的时期所进行的抚育方式。伐去过密的树木中品质较差的植株而保留较好的植株,以使林木形成良好的干形,并促进生长。

81 、生长伐:在林木生长最旺盛时期一直到主伐前一个龄级的阶段内所进行的抚育方式。目的是使林木得到更多营养空间以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木材产量和质量。

卫生伐:为除去森林中不健康的植株而进行的抚育方式。

82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 简称一类清查 ) :即国家森林资源调查。在国家林业局组织下实施,复查间距期为 5 年。其目的是通过查清全国或省、自治区的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消长变化情况,为制定全国林业方针、政策,制定全国和各省区及大林区的各种林业计划、规划和预测资源发展趋势提供科学依据。这类调查以省、市、区或大林区为单位进行。

83 、二类森林资源清查:亦称森林经理调查。此类调查是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林业生产单位内进行。复查间距为 10 年。其目的是为林业基层单位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动态,分析检查经营活动效果,编制或修订森林经营方案及有关规划提供依据。这类调查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要落实到小班,其准确度优于一类调查。

84 、三类调查:即作业设计调查。是林业基层生产单位为满足伐区设计、造林设计和抚育采伐设计而进行的调查。

85 、森林抽样调查:对一定范围内的森林,应用数理统计学原理抽出部分样地进行调查,根据样地调查结果推算该范围内全部森林的数量和质量的方法。

86 、森林区划:为了便于森林调查和开展营林活动,按一定经营规模将林区划分成不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工作。

87 、林班:一种永久性的林地区划,为便于经营管理,把林地划分为许多林班。因经营集约度的高低不同,林班的平均面积不一,由几十公顷到几百公顷不等。其界线或用人工伐开,或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形线而形成。用号码或地名命名。

88 、小班:是指在森林调查规划设计时将森林按不同的权属、土地类别、起源、森林类别、林种、优势树种组、龄组、郁闭度等级、立地类型、经济林产期 ( 经营集约度等级 ) 和林业工程类别等划成不同的小区,每个小区称为小班。小班是森林区划的最小单位。

89 、小班调查:在小班范围内进行的测树因子、土壤植被、地形地势等调查项目。

90 、标准地:用代表选样或随机、机械选样选取一定面积的林地作为调查样本,称为标准地。

91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 由于“森林病虫害”不能包括可对林业造成危害的杂草、软体动物、脊柱动物和其他植物,近年来改称为“林业有害生物” ) 。

92 、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 ( 境 ) 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93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禁止传播的有害生物。

94 、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本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局部地区或国内其他地区局部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禁止在本辖区内传播的有害生物。

95 、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指依法必须经过检疫才允许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 也包括根据疫情应实施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土壤等。

96 、产地检疫:是指国内调运、邮寄或出口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原产地进行的检疫调查、除害处理并得出检疫结果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出的措施。

97 、调运检疫:是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调出原产地之前、运输途中及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之后,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森检法规,由法定的专门机构,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措施。根据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的方向,可将调运检疫分为调出检疫和调入检疫两部分。

98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那些为害严重、防治困难、能够给林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由国家林业局发布。本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由省林业厅发布。

99 、疫区:是指根据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依照森林植物检疫 ( 简称“森检” ) 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划定,并且采取相应检疫措施的地区。疫区的划定,由省林业厅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100 、野生保护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 4 大类: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两级,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动物 ) 。③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④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

101 、野生保护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野生保护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 又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 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 即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植物 ) 。

102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 含省、县级自然保护区 )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要求在 15 万亩以上、省级自然保护区在 10 万亩以上、县级自然保护区在 3 万亩以上。

103 、自然保护小区:是指对有典型性的森林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环境、珍稀动物繁殖栖息地、珍稀植物生长繁衍地规划面积在 2000 公顷以内,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104 、森林防火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一是各级组织机构落实,特别是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健全稳定,人员高效精干。二是责任到人,各级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长是本地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105 、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森林火险

天气等级危险程度燃烧程度蔓延程度

一 没有危险 不燃烧 不蔓延

二 低度危险 难燃烧 难蔓延

三 中度危险 能燃烧 能蔓延

四 高度危险 易燃烧 易蔓延

五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极易蔓延

106 、森林灭火原则:

①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②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③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

④要积极扑救,不要消极防守的原则。

⑤集中优势兵力作战的原则。

⑥捕捉有利战机的原则。

⑦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

107 、森林火灾分类:

①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 1 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②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上不足 100 公顷的;

③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 公顷以上不足 1000 公顷的;

④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0 公顷以上的。

108 、林权流转:就是林权交易,是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和林木所有权的转让。

109 、活立木经纪人:活立木经纪人是产权经纪人中的一个系列,是指依照国家《经纪人管理办法》在活立木经纪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进他人交易而从事的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其他经纪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讲,活立木经纪人是一种行业从业资格。

110 、原木材积表:以小头直径为标准测材积表,不带皮测量。

111 、一元立木材积表:为了查算一定树种的立木材积所编制的数表。按其性能和应用地区范围的大小,分为地方材积表和一般材积表。地方材积表应用的地区范围较小,同一树种的树干形状变异不大,因而只根据胸径一个因子编成,所以也叫一元立木材积表。

112 、活立木蓄积量:也叫林木蓄积。指一定面积森林的各种活立木的材积数量。蓄积量,只能用于尚未采伐的森林和林木,它有继续生长和不断蓄积的意思。

113 、商品林:包含以生产用材为目的的林木和以生产竹材为主的竹林。

114 、平均胸径:一个林分或一批林木胸径的平均值。计算方法有平均断面积法、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以优势树种的平均胸径作为林分的平均胸径。

115 、活立木:一般意义上的解释是林分中活着的立木。

116 、商品材:一株树木或一个林分,经过采伐和造材之后,可以生产的经济材和薪材的总和。经济材和薪材之外的木材叫废材。在河南省一般情况下所说的商品材指的是达到一定规格的经济材。

117 、林权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权属人颁发的代表林产所有权的权利证书。

118 、林权:森林资源的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权属的性质,主要分为国有、集体、民营三种。民营包括法人、非法人经济实体和自然人。

119 、出材率:一定面积上一定树种的活立木总蓄积中,能生产各类商品材的百分率。商品材的要求规格不同,出材率也不同。立木直径越粗,出材率越高。

120 、林业: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包括营林和森林工业两大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有计划地绿化现有荒山荒地,扩大森林资源;科学地经营管理好现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并进行合理地开发利用;提高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增加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生产,以满足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同时充分发挥森林的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和环境保护等多种效能,为确保农业高产稳产而服务。林业与农、牧业互相依赖,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也是国民经济的根本问题之一。

121 、森林:以乔木为主体,包括灌木、草本植物以及其他生物在内,占有相当大的空间,密集生长,并能显著影响周围环境的群落。

122 、林分:林木的内部结构特征。即树种组成、林层或林相、疏密度、年龄、起源、地位级等主要调查因子相同并与四周有明显区别的有林地。通常也泛指任一具体的长有林木的地段。

123 、林木:森林中所有乔木的总称。是构成森林的主体。它决定森林的外貌和内部基本特征,以及森林的经济意义和影响环境的作用,是森林经营管理中的主要工作对象。根据经济价值和经营意义分为主林木,即由主要树种所构成者,和次要林木,即由次要树种所构成者。林木也泛指林内生长的乔木,与孤立木相对。

124 、孤立木:空旷地上单独生长的树木。

125 、辅佐木:对主林木有加速生长和改善干形发育,提高木材工艺价值等作用的乔木或灌木。

126 、幼苗:森林中一年生树木的总称。慢生树种 2-3 年生者也列入其内。

127 、幼树:年龄不大,生长比较低小的树木。一般是从 2-3 年生算起。

128 、下木:林内灌木及当地条件下生长达不到乔木层的乔木种类的总称。是构成森林的植物成分之一。

129 、活地被物:林地上苔藓、地衣、草本植物、半灌木、小灌木的总称。与死地被物相对。是构成森林的植物成分之一。

130 、林业用地:专门供林业生产的土地。其中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以及暂时尚没有林木的宜林地和无林地。

131 、有林地:生长着各种不同性质的森林 ( 天然林或人工林 ) 、竹林及特用经济林 ( 乔木或灌木 ) 的土地。有林地是森林资源面积中的主要部分。

132 、疏林地: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 0.10 - 0.19 的林地。

133 、宜林地: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不能种植农作物而宜于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统称宜林地。

134 、灌木林地:由灌木树种构成,以培育灌木为目标的或分布在乔木生长范围以外,以及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大于或等于 30% 的林地。包括人工灌木林地和天然灌木林地两类。

135 、采伐迹地:宜林地中的一个类别。指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且未超过 5 年的迹地。

136 、无林地:宜林地中的一个类别。由于采伐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空旷而暂时又没生长起森林的土地。

137 、未成林造林地:造林后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株数的 85% ,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 3 - 5 年或飞播后不满 5 - 7 年的造林地)。

138 、林冠:林分内所有树冠的总体。

139 、郁闭:林分中树冠彼此互相接触闭合的状况

140 、林窗:林冠上出现的较大的空隙。其宽度约等于树高的四分之一。宽度在树高的四分之一以上但不超过树高的空隙,称为林中空地,空隙宽度超过树高以上者,称为林中旷地。

141 、纯林:也叫单纯林。由单一树种构成的,或混有其他树种但材积都分别占不到一成的林分,如杉木林、油松林、刺槐林等。

142 、混交林:两种以上的树种所构成的林分,其中每种树木在林内所占成数均不少于一成。

143 、单层林:具有一个林层的林分。同龄的或由阳性树种构成的纯林,立地条件很差的林分,多为单层林。

144 、复层林:具有两个以上林层的林分。混交林中的上层林木常由阳性树种组成,阴性树种多居其下。阴性树种组成的林分,尤其是经过择伐以后,容易形成复层林。

145 、萌芽林:由伐根萌芽更新形成的林分,有时也泛指由无性更新所形成的林分。

146 、实生林:由种子繁殖而形成的林分。包括天然下种,人工栽植实生苗或直播后长起的林分。

147 、原始林:尚未经人类经营活动或人为破坏的天然森林。

148 、次生林:多指天然次生林。即原始林经过采伐或多次破坏后自然恢复起来的森林。

149 、同龄林:林木的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的林分。

150 、异龄林:林木年龄相差在一个龄级以上的林分。

151 、幼龄林:林龄为最幼小的林分。

152 、中龄林:也叫壮龄林。通常指林龄为Ⅲ龄级的林分。

153 、近熟林:生长速度下降,接近成熟利用的森林。通常指Ⅳ龄级的林分。

154 、成熟林:林木已达到完全成熟,可以采伐利用的林分。通常指林龄为Ⅴ、Ⅵ龄级林分或达到主伐年龄的林分。

155 、过熟林:超过Ⅵ龄级以上的林分。

156 、商品林: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他工业原料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157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158 、防护林:以防护林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159 、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160 、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161 、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162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163 、生态平衡:也叫自然平衡。在一个生态系统中,生物有机体彼此之间以及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达到相当的和谐和完整的状况,但是生态上没有绝对的平衡,生态平衡只是相对的。

164 、生态系统:又叫生态系。在一定的面积上,所有的生物及其生命的环境部分由复杂的相互关系所联系而构成的一种不可相互分离的功能单位。生态系统有不同的划分,如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植物生态系统和动物生态系统等。森林生态系统和动物生态系统等。森林生态系统属于植物生态系统的范围,它是由乔木、灌木及其他生物部分和其生态环境共同构成。

165 、森林资源:通常指按面积数字和蓄积数字表达的木材资源。

166 、森林资源动态:在一定面积上一定时期内,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增长和减少的情况。

167 、森林资源档案:林业管理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在各个时期森林资源材料的记录。

168 、林权:主要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169 、林权争议:林木、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就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林木、林地问题所发生的纠纷。

170 、占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全民所有制的林地。

171 、征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

172 、森林经营:对现有森林进行科学培育以提高森林的产量和质量的生产活动总称。主要包括森林抚育、林分改造、主伐更新、护林防火及副产利用等。广义的森林经营还包括林木病虫害防治、林场管理、产品调拨、狩猎等。

173 、封山育林:是在封禁措施保护下,利用林木天然更新能力,使原来森林植被正遭破坏的迹地恢复起来,有时也采取一定的人工辅助措施。是我国广大林区根据资金、劳力等条件不足,森林本身可以自然繁衍更生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营林方法。

174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和保护珍贵稀有或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保存有价值的自然历史遗迹,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自然保护区类型有森林类型、野生动物类型、海洋类型、湿地类型等。

175 、蓄积(蓄积量):林分中所有活立木材积的总和。

176 、林木密度(密度):单位面积上的林木株数。

177 、株行距:行距:栽植行与栽植行间的距离。又称行间距离。

株距:行内植株与植株间的距离。又称株间距离。

例:株行距 2 × 2m 等距, 4 × 5m 或 5 × 4m

大的为行距,小的为株距。由株行距换算造林密度:株 / 亩,株行距为 4 × 5m ,每株占地面积 4m × 5m=20 ㎡, 666 ㎡ /20 ㎡ =33 株,为每亩的初植密度。

178 、胸径:胸高直径,距根茎 1.3m 处的树木直径,叫胸高直径,简称胸径(厘米)。

179 、根茎:树干与树根交换处的直径,从接近地表处测定(厘米)。

180 、树高:从根茎到树干顶梢的长度(米)。

181 、一元材积表:根据胸径一个因子与材积的函数关系,编制的材积表。

182 、二元材积表:根据材积与胸径、树高两个因子的函数关系编制的材积表。也叫标准材积表。

183 、原条:树木伐倒后,经过打枝,剥皮还没有加工造材的原木。即截去直径不足 6 厘米的梢头部分。

184 、原木:将原条按不同用材的需要,截成各种不同规格的木段。

185 、经济材:材质符合各种标准的各种原木、板方材等材种。

186 、薪材:不含符合经济材标准的,但仍可作为燃料或木炭原料的木段。

187 、商品材:在木材生产和销售中,把经济材和薪材统称为商品材。

188 、削度:树干自下而上,直径逐渐缩小,由根茎往梢部逐渐减小的程度。其单位长度( 1 米)直径减少的程度。又叫尖削度。

189 、树龄:根茎处树干的年轮数。

190 、林龄:林木的平均年龄。

191 、立地条件:在造林地上凡是与森林生长发育有关的自然环境因子(如地形、土壤、水分等)统称为它的立地条件。

( 1 )地形:海拔高度、坡向、坡度、平坦。

( 2 )土壤:种类、土层厚度、腐殖质含量、酸碱度( ph 值)。碱性过强,会使土壤变坏,微生物活动减少,肥力降低,从而影响树木的生长。

( 3 )水文:地下水位深度、盐分、被水淹没的可能性。

( 4 )人类活动:土地利用的历史及现状,人类活动的作用。

( 5 )生物:病、虫、兽害。

( 6 )地貌:阶地、河滩地、涝洼地。

192 、林分起源

( 1 )天然林:由自然媒介的作用,树木种子落在林地上,发芽生根长成树木,由这些树木形成的森林。

( 2 )人工林:由人工播种造林或植苗、插条、插条苗根等方式形成的森林。

193 、林分:将大片森林按其特征和管理的需要,划分成若干个小块森林,这小块森林叫林分。

194 、疏密度:林分每公顷胸高断面积(或蓄积)与相同立地条件下标准林分每公顷胸高断面积的比。

标准林分为某一树种在一定年龄、一定立地条件下最完善和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所占有空间的林分。这样林分在单位面积上具有最大的胸高断面积。标准林分的疏密度为 1.0

195 、郁闭度:林分中林冠投影面积与林冠面积之比。也叫复盖度。用 10 分法表示。

196 、立木:活着站立的树木。

197 、倒木:人工采伐或被风吹倒的树木。

198 、造林密度:单位面积上种植的株数。分初植密度和经营密度。经营密度是达到某一成材规格时的单位面积上的株数。

199 、林相:森林的层次结构。分单层林、复层林。

( 1 )单层林:只一个乔木层的。例杨树林。

( 2 )复层林:有两个以上乔木层。例杨树与其他树种混交,杨树居上层,其他居亚层。

200 、人工林组成:一块造林地上,栽培的人工林由哪些树种组成的。每个树种占多大百分比。

( 1 )纯林:由单一树种组成的人工林,例如杨树林。杨树占 100% 。

( 2 )混交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组成的人工林。

混交林中有主要树种(目的树种)、伴生树种(在一定时间内与主要树种伴生,并促进其生长的乔木树种,例保护表土、改良土壤等)。

201 、生长量:树木的高、直径等因子,随年龄的增长而发生变化,其变化的量叫生长量。

202 、年轮:树干横断面上由晚材和下一年的早材构成同心环节。晚材色深,早材色浅。

203 、人工林与水分:空矿地上的土壤水分,底层含水量较高。因表层风吹日晒,蒸发强度大。造林后第一次灌透,以后不旱不灌,灌水过多,土温降低,发芽发根受影响。

204 、人造板:以木质原料或其他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板材,通常分为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三大类。

205 、胶合板:又称夹板、合板。用奇数( 3 , 5 , 7 , 9 ……)层的单板,按照对称原则,即各个相邻层的单板其木纹互成直角的组合,经胶结、加压所制成的人造板。

206 、刨花板:又称木质碎料板。用干燥的刨花碎料喷拌合成树脂和(或)其他有机粘合剂,并经热压而制成的一种碎料板。常用与家具制造、缝纫机台板、车辆、船舶和室内装饰等方面。

207 、纤维板:纤维板是湿法纤维板、干法纤维板及各式各样纤维板统称。即将木材(或其它植物)的纤维,经过分离,打乱其原有的粘贴材料(如木素和半纤维素)或再加胶料、浸渍剂或其它物质,搅拌均匀(即使纤维任意排列),在经成型和热压而制成的人造薄板。

208 、细木工板:以多种尺寸的小板条平铺或侧积、实积而组成各种花样的空心作为芯板层,在上下两面各复一层或几层(一般多为两层)单板经胶合,压制而成的一类人造板。细木工板是胶合板的一种,其类型很多,一般分为实心(细木工)板和空心(细木工)板两大类。

209 、密度对胸径生长的影响:树木冠幅大小与立木直径生长呈相关的关系。因为冠幅的大小影响立木的光合作用的叶面积的多少。树木材积生长量与叶的生产量呈正比。即冠幅大、材积产量高。平均单株材积随密度增加而递减。

210 、造林地土壤水分与温度:土壤中的水分与空气是互相矛盾的两个因子。土壤中的空隙不是被空气充满,就是被水分所填满。要求土中有充足的水分和适量的空气。因为树木所有营养物质的运转,都依靠水分,并且水分是组成树木的重要成分。树木呼吸需要空气。土壤的温度,直接影响树木根系的生长和活动。初植林地土温过低,会降低根系的吸水能力,影响成活。

211 、森林:森林是一种植物群,是集生长的乔木、灌木及与其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的生物群和土壤、气候等的总称。森林不仅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林副产品,而且具有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护农田、卫生保健、巩固国防等作用。

212 、林业:林业是指培育和保护森林,发展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同时以取得木材和其它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社会生产部门。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

213 、林木:林木是指生长在森林中的树木,是同孤立的树木相对而言。林木的树干比较通直、高大,能产生圆满度较好的原木。

214 、森林覆盖率:《森林法》所称的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 0.2 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竹林地面积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215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指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在内的总称。

216 、商品林: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包括以下三个林种:

( 1 )用材林:以生产木材(含竹材)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包括一般用材林和短轮伐期用材林。

( 2 )薪炭林: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 3 )经济林: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

217 、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以及根据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两种:

( 1 )防护林: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包括以下六个二级林种,即:1 )、水源涵养林, 2 )、水土保持林, 3 )、防风固沙林, 4 )、农田牧场防护林, 5 )、护岸林, 6 )、护路林。

( 2 )特种用途林:以保存特种资源、生态环境、国防、森林旅游、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灌木林。包括以下七个二级林种,即:1 )、国防林, 2 )、实验林, 3 )、母树林, 4 )、环境保护林, 5 )、风景林, 6 )、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 7 )、自然保护区林。

218 、森林工业:是指从事木材生产和加工利用的工业。它包括森林采伐、木材运输、林道的勘测设计和施工,乃至木材机械加工(如制材、木制品制造、人造板)和林产品化学加工(如木材水解、热疖、提炼物、制浆及其它特殊林产品的生产)等。

219 、木材工业:原木到贮木场以后的加工生产和利用的工业叫木材工业。包括木材构造、性质和利用的研究,制材、木材干燥、人造板和木制品制造,以及木材改性和木材化学加工(浆粕、木材水解和热解)等。

220 、林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效益(生态、经济、社会)为中心,以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产业为基础,正确确定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分区、分类生产,协同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形成上连基地、下连市场的由结构合理、有机构成的多条足够长的产业链组成的该产业体系。

221 、生态保护:主要是指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系统进行保护。森林这方面的价值或效益是非常巨大的,远远超过森林的直接效益。生态保护的主要方面有:大气平衡、水土涵养、防止水土流失、农田保护、城市生活环境保护、护路护岸、消除或减缓污染等。

222 、森林土壤:在森林植被下发育而成的土壤叫森林土壤。由于原有枯枝落叶覆盖土壤表面,一般腐殖质含量较多。在不同气候与木质条件下,随着地带性和森林类型(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等)的差异,所形成的土壤也不同。如大、小兴安岭地区的棕色灰化土,广西山地黄壤土等。

223 、森林气候:指森林区域内的特殊气候,由地理位置、地形、林木疏密、林木种类所决定。林内一般日照少,风速、蒸发、雨量、气温的年、月、日变化等均较林外旷地小,温度则较高。

224 、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森林资源信息数量巨大、种类繁多。森林资源信息主要是指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主要包括区划调查成果,森林经营措施实施资料,森林资源档案,林政法规和社会经济条件资料等。森林资源信息管理除了管理这些信息外,还包括建立信息管理的系统和方法。

225 、森林资源清查:指全国性或大区域内森林资源的清查。内容包括测定森林面积及其活立木蓄积量、生长量、年采伐和枯损量等。

226 、森林连续清查:在全国、全省或大林区等范围内,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每隔一定时期(一年或五年或十年)连续进行的森林调查,叫森林连续清查。

227 、森林抚育:林业上用来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和改善林木品质,以提高生产率的各种措施。包括锄草、松土、间作、施肥、灌溉、排水、去藤、修枝、抚育采伐、下木栽植等工作。

228 、灌木:树木没有明显的直立主干而是从主干基本部分发生的丛状枝条。

229 、乔木:有一个明显主干的树木,高度一般在 3 米以上。

230 、树木:一般为各种木本植物的泛称。但科学的概念是指各类乔木,而不包括灌木和木质藤本。树木由树冠、树干和树根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231 、树冠:由枝和叶所组成的树木顶盖部分。树叶是制造树木“食料”的工厂;叶内的叶绿体在光合作用下,把二氧化碳和水合成(加工)碳水化合物以营养树体。

232 、树干:又称树身,是树木在地面以上主茎部分;也指树木伐倒后除去枝叶的主要部分。

233 、轮伐期:是一种生产经营周期。他表示林木经过正常的生长发育到达可以采伐利用为止所需要的时间。

234 、森林永续利用理论:卡洛维茨被德国人奉为“森林永续利用理论”的创始人。1713 年由于德国出现第一次“木材危机”,卡洛维茨提出了人工造林的思想,他指出:“努力组织营造和保持能被持久的、不断利用的森林,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事业,是这个国家最伟大的艺术和科学”。其永续利用的目的是追求最高木材产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35 、可持续发展:1987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共识包括后代的需要、国家主权、国际公平、自然资源、生态抗压力、环境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等重要内容。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只有既能满足当代人对其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以上三大效益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才可称得上可持续发展。

236 、森林资源永续再生性:森林资源不同于矿藏等其它自然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它具有在一定条件下的再生性。因为,森林采伐后能及时更新可以再生,如果能合理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可以永续、均衡地满足社会对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以及各种有益性能的需要。

林资源是通过采伐和造林这两种主要形式而发生动态变化的。应当处理好采和育的关系,如果采育失调,采的多、育的少,会使森林资源产生危机,难以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草业名词术语

草原:以草本、半灌木植被为主,或兼有灌木或稀疏乔木构成的具有多种功能的自然综合体。

草原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经济利益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草原资源的各种物质财富要素的总称。

草业:以草地资源为基础,从事资源保护利用、植物和动物生产及其产品加工经营,获取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性产业。

草原生态系统:在一定空间范围内,以多年生草本植物占优势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群落与其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构成的功能综合体和动态复合体。

草原生物群落:一定区域或环境内生活的以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含半灌木、灌木)组成的各种植物及其以之为栖息地的动物、微生物的有机复合体

草原植物功能群:一些具有相似特征,对特定环境因子有相似反应机理,并对草原生态系统主要过程有相似影响的不同植物种类的组合。

草原功能:草原具有的物质生产、生态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承载等功能的总称。

草原多样性:草原具有的物质生产、生态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承载等多种功能特性。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草原生态系统具有的自然物质和信息存量构成的草原自然资本与人力资本相结合所产生的人类福利。

草原文化:人类在特定草原自然生态系统中经过长期生产、生活的历史积累形成的一种特色文化,包括生产生活方式及由此产生的价值观念、审美趣味、宗教信仰、道德情操以及思维方式等。

草原资源调查:对草原资源的数量、质量、利用状况及其空间分布、环境条件等的调查。

草原资源图:表现某一地域范围内草原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保护等内容的专题图。

草原“等”:草原草群的饲用品质优劣,用不同饲用价值的牧草占草群总产量的重量百分比来确定。

草原“级”:草原可食牧草产量高低,产量由单位面积可食牧草风干重来确定。

草原类型:在水热等气候带作用下形成的具有不同特征的草原植被及群落物种组成。

温性草甸草原:在湿润度0.6-1.0、年降水量350-550mm的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中旱生多年生丛生禾草及根茎禾草和中旱生、中生杂类草为优势种,并伴生有中旱生小灌木的土地。

温性草原:在湿润度0.3-0.6、年降水量250-450mm的温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典型旱生多年生丛生禾草为优势种,并伴生有中旱生、旱生杂类草,或旱生半灌木、小灌木的土地。

高寒草甸草原:在湿润度0.6-1.0、年降水量300-4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耐寒的多年生旱中生或中旱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伴生旱生半灌木或强旱生小半灌木的土地。

高寒草原:在湿润度0.3-0.6、年降水量100-3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寒冷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抗旱耐寒的多年生草本植物或小半灌木为优势种的土地。

高寒荒漠草原:在湿润度0.2-0.3、年降水量100-2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寒冷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强旱生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和小半灌木为优势种的土地。

温性草原化沙漠:在湿润度0.13-0.2、年降水量100-200mm的温带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旱生、强旱生的小灌木、小半灌木或灌木为优势种,并伴生有一定数量的强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和一年生草本植物的土地。

温性荒漠:在温湿度小于0.13,年降水量小于1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极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极稀疏低矮的超旱生垫状半灌木、垫状或莲状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暖性草丛:在湿润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550mm的暖温带湿润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喜暖的多年生中生或旱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暖性灌木丛:在温湿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550mm的暖温带湿润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喜暖的多年生中生或旱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伴生有灌木、乔木的土地。

热性草丛:在雨季湿润度大于1.0、旱季湿润度0.7-1.0,年降水量大于700mm的亚热带和热带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热性多年生中生或旱中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热性灌木丛:在雨季湿润度大于1.0、旱季湿润度0.7-1.0,年降水量大于700mm的亚热带和热带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热性多年生中生或旱中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伴生有灌木、乔木的土地。

干热稀树灌木丛:在热带地区和具有热带干热气候的亚热带河谷底部极端干、热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喜阳耐寒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并伴有灌木、乔木的土地。

低地草甸:在河岸、河漫滩、河岸滩涂、湖盆边缘、丘间低地、谷底、冲积扇扇缘等地,受地表径流、地下水或季节性积水影响而形成的以多年生湿中生、中生或湿生草本为优势种的土地。

山地草甸:在湿润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500mm的湿性山地地区,形成的以多年生中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高寒草甸:在湿润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4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湿润地区,形成的以耐寒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或伴生有中生灌木、半灌木的土地。

沼泽:在地表终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的条件下,形成的以多年生湿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草原监测:定期有计划地对草原资源数据及信息等进行调查、收集、分析和解释,并结合管理目标进行评价的过程。

草原返青:多年生植物越冬后由枯黄变为绿色并恢复生长的过程。

盛草期:草原植物产草量达到峰值的时期。

枯黄期:群体中半数以上的植株出现2/3叶片枯黄的时期。

样带:一定地带内按照环境因子或认为活动梯度设置的具有一定长度和宽度的取样区域。

样地:对一定区域内草原类型、生境、利用方式及状况进行调查的代表性地段。

样线:在某个或几个植物群落取一定长度带有刻度的直线,沿线记录出现的植物进而分析群落结构的方法。

样方:样地内具有一定面积的用于定性和定量描述植物群落特征的统计分析的取样点。

建群种:个体数量不一定占绝对优势,但决定着群落的内容、结构和特殊的环境条件,在群落中处于优势的优势种。

优势种:个体数量多、生物量高、覆盖度大,生活能力较强、占有竞争优势,并能通过竞争来取得资源的优先占有地位,对群落结构和环境的形成有明显控制作用的植物种。

有毒植物:自身含有某些有损家畜健康的有害化学物质,被家畜采食后引起家畜生理异常、健康受损甚至死亡的植物。

高度:植物地上部分的长度。测量时取其自然高度或绝对高度。

盖度:单位面积内全部或某种植物地上部分(冠层)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频度:某个物种在调查范围内出现的频率。通常以某种植物出现的样方数占整个样方数的百分比来表示。

密度:单位面积内某种植物的个体数。

枯落物:由植物地上部分产生并归还到地表的所有有机物质的总称。

草原生产力:单位生产单元单位生产周期内草原为人类提供的生态服务总量。

草原总第一性生产量: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草地植物把无机物质合称为有机物质的总量或固定的总能量。

草原净初级生产力: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草地植物生产的有机物质减去呼吸消耗后所剩余的能量或有机物质。

草原地上净初级生产力: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草地植物地上部分的净初级生产力。

生物量: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物质总量。

地上生物量: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地上部分累积的物质总量。

地下生物量: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地下部分累积的物质总量。

现存量: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当年地上部分活有机体的物质总量。

产草量:一个生产周期内草原植物地上部分可被经济利用的物质总量。

草原生态评价:在草原调查监测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对草原自然资源、环境、生产力、生态状况、管理及利用等进行的评价。

草原基况:草原植物群落和土壤发育的健康状况。

长势: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及趋势。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某一区域草原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草原总面积之比,通常用某一区域内各种类型草原的植被盖度与其所占面积比重的加权平均值来表示。

草原生物多样性:草原植物、动物、微生物所有物种及其组成的群落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草原群落稳定性:草原群落稳定的性质、状态或程度及其抵抗扰动、维持群落结构和功能、保持群落现状的能力,或在受到扰动后恢复原状的能力。

草原群落演替:草原群落随着时间推移由一个类型逐渐被另一类型有规律的替代过程。

指示植物:在草原群落中能指示某些环境特征或对群落演替阶段具有指示意义的植物种。

草原群落进展演替:由结构简单且不稳定的草原群落向结构复杂而稳定性较高的草原植被群落类型发展的过程。

草原群落逆向演替:由结构复杂而稳定性较高的草原植物群落类型向结构简单且不稳定的植物群落发展的过程。

草原退化:草原在干旱、风沙、水蚀、盐碱、内涝、地下水位变化等不利的自然因素或过度放牧、过度打草、开垦、滥砍滥挖等不合理利用的人为因素影响下,生产力降低,优良牧草比例减少,毒害草增加,利用价值降低甚至丧失的过程。

草原沙化:草原在干旱、风沙、水蚀、盐碱、内涝、地下水位变化等不利的自然因素或过度放牧、过度打草、开垦、滥砍滥挖等不合理利用的人为因素影响下,出现以风沙活动为主要特征的土壤受侵蚀、土质沙化、有机质含量降低、营养物质流失、生产力减退等的草原退化过程,是草原退化的特殊类型。

草原盐渍化:受自然因素变化或人为不合理利用导致草原土壤次生盐渍化、植被退化的过程。

草地石漠化:岩溶地区在自然与人类活动影响下,导致草地植被破坏、岩石裸露、生产力下降、水土流失的过程及其现象。

草原合理利用:在保证草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草原资源运用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并为人类带来效益的过程。

放牧场:供家畜放牧利用的天然草原或人工草地。

打草场:供刈割的天人草原或人工草地。

放牧利用率:在适度放牧利用条件下牧草的利用效率,即家畜采食量与草原产草量之比。

适度放牧:既满足家畜的营养需求,又不引起草地植被和土壤退化的放牧程度。

牧草采食率:家畜实际采食牧草的数量与所能提供的牧草总量的百分比。

家畜采食量:在单位时间内家畜所采食的饲草总量。

放牧强度:单位时间内家畜采食率与放牧利用率的比值。

理论载畜量: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生长发育条件下,按照产草量测算的一定时期内可承载的最大家畜数量。

冷季载畜量:非生长季内的草原理论载畜量。

暖季载畜量:生长季内的草原理论载畜量。

适宜载畜量:在当前生产水平且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发育下,单位面积草原一定时期内所承载的家畜数量。一般低于理论承载量。

载畜率:单位面积草原一定时期内实际放牧的家畜数量,生产上用实际载畜量来表述。

草畜平衡:为保持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放牧场可利用饲草总量与饲养家畜营养需求量之间的动态平衡。

草原保护:对危害草原的有害生物和滥垦、滥牧、乱挖野生植物资源的各种行为进行防治和禁止的措施。

草地改良:通过围栏封育、灌溉、施肥、松耙、补播、防除毒害草等各类技术措施,改善植被和土壤状况,提高草原生产力。

草场封育:采用围栏或禁牧、休牧措施,在一段时间内停止放牧或打草等生产活动,使草原得以休养生息,促进生产力恢复和群落自然更新的技术措施。

草场补播:在不耕翻、不破坏或者少破坏原有植被情况下播种牧草种子以提高牧草产量与质量的改良措施。

鼠虫害防控: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生态等技术方法,防止鼠类和虫类对草原造成危害的防控措施。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通过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等技术措施和政策制定,维持草原生态系统过程,促进草原生态经济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工程项目。

草原管理:用农业和畜牧技术手段改造利用草地的生产劳动及保护行为。

禁牧:对草原实行持续一年以上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

休牧:对草原实行短时间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

划区轮牧:将草原划分为若干个小区,在一定时间内逐小区循序轮回放牧的利用制度。

季节放牧:根据气候变化及草地类型按季节划分,并随季节更替放牧的管理策略。

舍饲:将牲畜圈养在畜舍或畜圈中,用饲草和饲料进行饲喂的家畜饲养方式。

半舍饲:舍饲同放牧相结合的家畜饲养方式。

补饲:当放牧不能满足家畜正常的营养需要时,给予补充饲料的一种饲养管理措施。

饲草:可供饲用的草本植物、半灌木和灌木。

牧草类别:便于科研、生产、管理及利用等,利用牧草寿命长短、生活习性、株丛类型等指标划分的不同牧草种类或区别。

生活型:不同物种对于相同生境进行趋同适应而形成的外貌上相同或相似的类型。

一年生牧草:在一年内完成整个生活史的牧草。

越年生牧草:通常第一年为营养生长,第二年开花结实,生命周期为两年的牧草。

多年生牧草:生命周期在两年以上,完成两个及以上生长周期的牧草。

温带牧草:原产于温带地区,供家畜采食、放牧和刈割利用的草类。

热带牧草:原产于热带或亚热带,主要生长在南纬和北纬30度之间,供牲畜采食、放牧或刈割利用的草类。

株丛类型:根据牧草分蘖或分枝方式而形成的不同植株形态。通常分为密丛型、疏丛型、根茎型、根茎-疏丛型、匍匐茎型、根蘖型、鳞茎型和轴根型。

牧草种子:牧草胚珠经受精发育而成的繁殖体及生产上直接作为播种材料的植物器官。

种子质量:种子的品种特性和种用特性构成的属性。种子品种特性,也称品种质量,指与遗传特性有关的质量指标,如品种纯度和种的真实性等。种用特性也称播种质量,指与种子播后田间出苗有关的指标,如种子发芽率、净度、活力等。

种子活力:种子在田间条件下能够萌发并长成健壮植株的潜在能力。

种子发芽力:种子在适宜条件下能发芽,并且长成正常种苗的能力。通常指一批种子种具有的生命力种子数的百分率,包括发芽势和发芽率。

种子发芽率:发芽试验终期(末期计数)全部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的百分比。

种子发芽势:种子在发芽试验初期规定的天数内,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的百分比。

种子寿命:种子群体在一定环境下保持生活力的期限,即种子能存活的时间。也称半活期,即一批种子从收获到发芽率降低到50%时所经历的天(月、年)数。

种子检验:应用科学、先进和标准的方法对草类种子样品进行正确的分析测定,判断其质量,优劣和种用价值的工作。又称种子质量检验。

种子生活力:种子发芽潜在能力或种胚具有的生命力。

种子水分:种子种的水分含量,即种子样品烘干所失去的重量占原始样品重量的百分率。又称种子含水量。

种子扩繁:按照技术规程生产原种和良种种子的过程。

种子加工:对种子从收获至播种前进行的干燥、预加工、清选、分级、选后处理、称重包装、贮存等加工处理的全过程。

种子贮存:按暂时贮存、短期贮存、中期贮存和长期贮存4个不同贮存期限要求将种子贮存于容器内或库房内的过程。

种子检疫:对进出境种子内的规定性的病原真菌、细菌和有害动植物的检查。

种子审定:由第三方机构根据种子认证方案的规定和程序,通过对种子来源、种子田、种子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等过程的质量监控,颁发证书和标识来证明某一种子批品种真实性和质量可靠性的管理措施。

牧草育种:通过系统选择、杂交、诱变等方法培育牧草新品种的过程。

种质资源:具有一定种质或基因的生物类型统称为种质资源,又称遗传资源。

引种:引入非本地的优良品种、品系等,经过试种作为推广品种或育种材料的过程。

杂交育种:通常指远缘杂交,或者两个遗传上不相关个体间进行繁殖后代,并对杂交后代进行系统选育,育成新品种的方法。

杂种优势:杂交子代在生长、生活、繁殖能力或生产性能等方面均优于双亲均值的现象。

选择育种:在自然和人工创造的变异群体中,根据个体和群体的表现型选优去劣,采用自然选择、人工选择、单株选择等方法,挑选符合人类需求的基因型,使优良或有益基因不断积累及所选性状稳定遗传下去的过程。

诱变育种:利用物理或化学等因素诱导植物发生变异,并从中进行新品种的选育方法。

品种区域试验:通过统一规范的要求在自然栽培条件有代表性、技术条件好的不同地区进行试验,对新育成的品种进行丰产性、稳定性、适应性和品质等性状的鉴定,确定品种的最适推广范围,了解品种适宜的栽培技术,为品种审定和区域化布局提供依据的过程。

良种繁育:对育成、引进和现有育种,采用优良栽培条件和选中技术,繁殖大量的纯种子应用于生产,或生产优良原种,经繁殖后替换生产上同品种交叉的种子的过程。

品种审定:对新育成的品种、地方的品种或引进的品种,由相应的品种审定机构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其他生产表现,审查评定其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并批准认可为品种的过程。

牧草栽培:根据各自牧草生长发育的特点及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通过播种、施肥、灌溉等一系列技术措施,调控作物的生长发育,获得农产品的过程。

生育期:从种子出苗或牧草返青到成熟所经历的各个时期的总天数。

生育时期:植物形态器官发生显著变化的各个阶段,种子出苗或牧草返青到成熟所经历的各个生长发育阶段。禾本科分为:返青期、拔节期、抽穗期、开花期、结实期等。豆科分为:返青期、现蕾期、开花期、结实期等。

耕作制度: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牧草种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养地制度的综合技术体系。

种植制度:一个单位或生产单位牧草种植的结构、配置、熟制与种植方式的总体。

间作:同一田地上,同一生长期分行或分带相间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牧草。

套作:前季牧草生长后期,于其行间种植后季牧草。

保护播种:因多年生牧草在播种当年生长慢,且易受杂草危害,不能形成产量,而采用的与一年生作物共同混播或间播的播种方式。

单播:在同一块地上,同期只种植一种(品种)牧草。

混播:在同一块地上,同期混合种植两种(品种)或两种以上的牧草。

轮作:根据各种牧草的茬口特性,将计划种植的不同牧草排成一定顺序,在同一块地上轮换种植。

草田轮作:在同一块地上,周而复始地轮换种植牧草和作物。

连作:一年内或连年在同一块地上连续种植同一种牧草。

复种:同一块地上,一年内接连种植二季或以上牧草。

复种指数:同一块地上,一年内种植牧草的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也称种植指数。

休闲:在生长季中不种植牧草的措施。

播种方式:种子在土壤中的布局方式。可分为条播、撒播、点播。

播种量:单位面积内所播种的种子量。

播种期:牧草在当地的适宜播种时间。

灌溉定额:牧草播前及全生育期的单位面积总灌水量。

草产品:以草为原料,经过收获、加工、贮藏、检测等环节,生产出的符合一定质量标准并适用于流通的产品。

干草:牧草实施刈割后,经自然或人工干燥,使之失水达到稳定保存状态制成的草产品。

草捆:以牧草为原料,经刈割干燥和打捆后形成的捆型草产品。

草粉:以牧草为原料,经人工干燥或自然晒干后,再经粉碎加工制成的饲用粉状草产品。

草块:以牧草为原料,刈割后经干燥、切碎、机械压制成横截面边长或直径大于10mm的块状或柱状草产品。

草颗粒:以牧草为原料,适时刈割后,经干燥、切碎、机械压制成表明光滑、直径6-10mm、长度15-35mm的颗粒状饲用草产品。

青贮饲料:经过在青贮容器中厌氧条件下发酵处理的饲料产品。

低水分青贮:青饲料刈割后进行预干,原料含水量降至45%-55%时,对乳酸菌及其他有害微生物造成生理干燥状态,使其繁殖受到限制,从而使饲草饲料得以保存的青贮加工模式。

裹包青贮:将青贮原料整株或经切碎(粉碎)后进行打捆、发酵剂添加、覆网、拉伸膜捆裹等工艺流程调制贮藏的青贮饲料。

碳中和专业术语

1、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es,GHGs :指大气中由自然或人为产生的,能够吸收和释放地球表面、大气本身和云所发射的陆地 辐射谱段特定波长辐射的气体成分。该特性可导致温室效应。水汽(H2O)、二氧化碳(CO2)、 氧化亚氮(N2O)、甲烷(CH4)和臭氧(O3)是地球大气中主要的 GHG。此外,大气中还有许多完 全由人为因素产生的 GHG,如《蒙特利尔协议》所涉及的卤烃和其它含氯和含溴物。除 CO2、 N2O 和 CH4 外,《京都议定书》还将六氟化硫(SF6)、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化碳(PFC)定义 为 GHG。

2、温室效应 greenhouse effect:大气中所有红外线吸收成分的红外辐射效应。温室气体(GHGs)、云和少量气溶胶吸收 地球表面和大气中其他地方放射的陆地辐射。这些物质向四处放射红外辐射,但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放射到太空的净辐射量一般小于没有吸收物情况下的辐射量,这是因为对流层的温度随着高度的升高而降低,辐射也随之减弱。GHG 浓度越高,温室效应越强,其中的差值 有时称作强化温室效应。人为排放导致的 GHG 浓度变化可加大瞬时辐射强迫。作为对该强迫的响应,地表温度和对流层温度会出现上升,就此逐步恢复大气顶层的辐射平衡。

3、气候变化 climate change:指气候平均状态统计学意义上的巨大改变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典型的为 30 年或更长)的气候变动。气候变化不但包括平均值的变化,也包括变率的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 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

4、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 :为统一度量整体温室效应的结果,需要一种能够比较不同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度单位,由于二氧化碳增温效应的贡献最大,因此,规定二氧化碳当量为度量温室效应的基本单位,用作比较不同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度单位。通过全球增温潜势进行换算。

5、全球增温潜势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在一定时期(通常为 100 年)内,排放到大气中的 1 千克温室气体的辐射强迫与 1 千克 二氧化碳的辐射强迫的比值。

6、碳强度 carbon intensity :按另一个变量(如国内生产总值、产出能源的使用或交通运输等)单位排放的二氧化碳量。

7、碳固定 carbon sequestration :增加除大气之外碳库的碳储量的过程。

8、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 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向大气的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间接 温室气体向大气的排放。

9、人为排放 anthropogenic emissions :人类活动引起的各种温室气体、气溶胶,以及温室气体或气溶胶的前体物的排放。这些活动包括各类化石燃料的燃烧、毁林、土地利用变化、畜牧业生产、化肥施用、污水管理, 以及工业流程等。

10、直接排放 direct emissions :在定义明确的边界内各种活动产生的物理排放,或在某一区域、经济部门、公司或流程内产生的排放。

11、间接排放 indirect emissions :在定义明确的范围内,如某个区域、经济部门、公司或流程的边界内各种活动的后果,但排放是在规定的边界之外产生的排放。例如如果排放与热量利用有关,但物理排放却发生 在热量用户的边界之外,或者排放与发电有关,但物理排放却发生在供电行业的边界之外, 那么这些排放可描述为间接排放。

12、适应 adaptation :针对实际的或预计的气候及其影响进行调整的过程。在人类系统中,适应有利于缓解或 避免危害,或利用各种有利机会。在某些自然系统中,人类的干预也许有助于适应预计的气 候及其影响。

13、适应能力 adaptive capacity :指某个系统、机构、人类及其他生物针对潜在的损害、机遇、或后果进行调整、利用和应对的能力。

14、气溶胶 erosol:空气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颗粒物,其大小一般在几纳米至 10 微米之间,可在大气中驻 留至少几个小时。气溶胶既包括颗粒物也包括悬浮的气体。气溶胶有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类来 源。气溶胶可通过几种方式影响气候:通过散射和吸收辐射直接影响;通过作为云凝结核或冰核,改变云的光学特性和云的生命周期而产生间接影响。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大气气溶胶,都起源于两种不同的路径:初级颗粒物的排放,然后从气态前体形成二级颗粒物。大 部分气溶胶来源于自然。

1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 :该公约于 1992 年 5 月 9 日在纽约通过,并于 1992 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上由超过 150 个国家和欧洲共同体签署,公约在控制气候变化领域有着基石意义。公约由序言、二十六条 正文和二个附件组成。包括公约目标、原则、承诺、研究与系统观测、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 缔约方会议、秘书处、公约附属机构、资金机制和提供履行公约的国家履约信息通报及公约 有关的法律和技术等条款。UNFCCC 也是负责支持公约实施的联合国秘书处的名称,其办公室位于德国波恩。本秘书处,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相助下,旨在通过会议和有关各项战略 的讨论取得共识。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个能使气候系统免 受危险的人为干预的水平上”。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公约包含了针对所有缔 约方的承诺。公约中的附件一缔约方的共同目标是在 2000 年前将未受《蒙特利尔议定书》管 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恢复到 1990 年的水平。公约于 1994 年 3 月开始生效。1997 年 UNFCCC 通过了《京都议定书》。

16、附件 I 国家和非附件 I 国家 Annex I parties and Non-Annex I Parties 根据《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 I 国家包含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 24 个经济合作组织(OECD)成员国,俄罗斯等 14 个经济转型国家,此外还有欧盟、摩纳哥、支敦士登。其他的缔约国则通称为非附件 I 国家,非附件 I 国家全部是发展中国家。附件 I 国家和非附 件 I 国家承担部分共同的义务,包括制定关于本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国家清单,制定减缓 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全球变暖的国家计划,开发节能减排的科学技术,促进节能减排的技术 交流,植树造林大力营造温室气体的吸收汇,普及公众绿色知识。

17、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 1988 年组织设立,IPCC 是一个 政府间科学机构,牵头评估气候变化的国际组织,其作用是对与人类引起的气候变化相关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进行评估。旨在提供有关气候变化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认知状况、气候变化原因、潜在影响和应对策略的综合评估。本组织的工作与政策具有相关性,但 又对政策保持着中立关系,不对政策作任何指令或规定。IPCC 共有三个工作组和一个专题组组成。工作组和专题组由技术支持小组(TSU)予 以协调。三个工作组分别是:第一工作组是气候变化的自然科学基础,第二工作组是气候变 化的影响、适应和脆弱性,第三工作组是减缓气候变化。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专题组的主要目 标是制订和细化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计算和报告方法。

18、京都议定书 Kyoto protocol,KP:1997 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为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放量规定了标准,即:在 2008 年至 2012 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附 件 I 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1990 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 5.2%。

19、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查(“三可”原则)measurement,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MRV:根据制定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的指南或方法学,完成相应区域、机构、组织或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监管或管理机构也可按相应的指南或方法学对其进行核查的原则,是国际社会、组织和机构对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核算监测与报告的基础要求。

20、森林 forest :指最小面积 0.05 至 1.0 公顷的土地上,郁闭度(或同等存量水平)大于 10%~30%、就 地树高度达到 2~5 米。森林可为由具有不同高度层次的树木和下层灌木覆盖很大部分地面的 郁闭林或疏林组成。幼年天然林地和树冠密度可达到 10%至 30%或树高 2 至 5 米的所有种 植园均包括在森林范围内;由于人类干扰(如采伐或自然因素)暂时无林木但可望恢复为森林 的,通常看成是森林的一部分,也属森林范围。我国定义:森林是指土地面积大于等于 0.067 公顷,郁闭度大于等于 0.2,就地生长高 度可达到 2 米以上(包含 2 米)的以树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包括天然与人工幼林,符合这 一标准的竹林,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行数在 2 行以上(含 2 行)且行距小于等于 4 米或冠幅投影宽度在 10 米以上的林带。

21、森林碳汇 forest carbon sink :指森林植物群落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将其固定在森林植被和土壤中的所有过程、活动或机制。

22、林地 forest land :这一类别包括拥有与国家温室气体(GHG)清单中用来界定森林的阈值相一致的木本 植被的所有土地,在国家一级细分为经营和非经营林地,并且也按《2006IPCC 国家温室气 体清单指南》中规定的生态系统类型细分。它还包括其植被目前低于但可望超过林地类别阈值的系统。

23、森林管理 forest management :林地管理和使用的做法体系,旨在实现森林生态(包括生物多样性)、经济和社会功能可持续性。

24、森林清查 forest inventory :测量森林面积、数量和分布状况的调查系统,通常采用连续抽样调查进行。

25、立木材积 standing volume :活立木或枯立木的带皮体积,是指自树干根基部到树梢、并大于一定胸径范围的主干带皮体积(材积),我国活立木材积测定最小起测胸径为 5.0cm。

26、活立木蓄积量 growing stock :所有活立木材积总量(单位:立方米),包括森林、疏林、散生和四旁乔木材积。

27、森林蓄积量 forest stock :指森林内达到检尺范围的所有立木材积总量(单位:立方米)。

28、毁林 deforestation :人为直接引起的林地向非林地的转变。

29、造林 afforestation :通过栽植、播种和/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方式,将至少 50 年以来的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 的人为直接活动。

30、再造林 reforestation :指森林或林地经人为砍伐殆尽之后,透过自然或人为的方式,使其再次成林的过程。《京 都议定书》第一个承诺期中的再造林活动,是指在 1989 年 12 月 31 日至今无森林的土地上重新恢复森林。

31、疏林 open forests :是其树冠郁闭度大于或等于10%及小于20%的稀疏乔木植物组成的群落。

32、经营林 managed forest :指所有人类干预和相互作用的森林(主要包括商业性管理、木材采伐和薪柴、商品木材的生产和利用以及为实现国家规定的景观或环境保护而管理的森林),具有确定的地理边界。

33、库(或碳库) pool(carbon pools) :具有累积或释放碳的能力的库或系统,碳库的实例有森林生物量、土壤和大气层。森林碳库,通常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质五个碳库。其单位为质量单位。此外,木质林产品也可以视作是一个碳库。单位是质量单位。

34、生物量 biomass :生态系统中植物地上、地下、活和枯死的有机干物质,例如树木、作物、草及其枝叶、 根等。生物量包括地上和地下生物量。

35、干物质 dry matter (d.m.) :指已经烘干后的有机物的重量。

36、地上生物量 above-ground biomass :土壤层以上以干重表示的植被所有活体的生物量,包括干、桩、枝、皮、种子、花、果 和叶及草本植物。

37、地下生物量 below-ground biomass :所有活根生物量,通常不包括难以从土壤有机成分或枯落物中区分出来的细根(直径≤ 2.0mm)。

38、枯死木 dead wood :枯落物以外的所有死生物量,包括枯立木、枯倒木以及直径≥5.0cm 的枯枝、死根和树 桩。

39、枯落物 litter :土壤层以上,直径小于≤5.0cm、处于不同分解状态的所有死生物量。包括凋落物、腐 殖质,以及难以从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细根。

40、低活性粘土土壤 low activity clay (LAC) soils :含有低活性粘土(LAC)矿物质的土壤为高度风化的土壤,以1:1的粘土矿物质和非晶 态氧化铁及氧化铝为主(粮农组织分类中包括:淋溶土、强风化弱粘淀土、铁铝土)。

41、高活性粘土土壤 high activity clay (HAC) soils :含有高活性粘土矿物质的土壤是轻度至中度风化的土壤,硅化粘土矿物质比例为 2:1(粮 农组织分类包括:变性土、黑钙土、黑土、淋溶土)。

42、腐殖质层 humus horizon :该层主要由呈细粒分布的有机物质组成(但仍在矿质土层的上层)。肉眼可辨的植物残余部分依然存在,但数量比细粒分布的有机物质少得多。该层可含有矿质土壤颗粒。

43、土壤有机碳 soil organic carbon :一定深度内(通常为 1.0m)矿质土和有机土(包括泥炭土)中的有机碳,包括难以从 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细根(小于 2mm)。

44、收获木质林产品 harvest woody products,HWP :包含木材纤维类产品和部分非木材纤维的竹藤类产品。这里主要是指以木质材料为原料 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圆木、工业圆木、薪材(包括木炭)、锯木、木板、其他工业原木(产 品)、纸浆、纸和纸板以及回收纸等木材纤维产品。

45、基本木材密度 basic wood density :烘干树干重量与新鲜树干体积(不包括树皮)的比值。它是以干物质质量计算的木材生 物量。

46、生物量扩展系数 biomass expansion factor,BEF :树木地上生物量与树干生物量的比值。

47、生物量换算和扩展系数 biomass conversion and expansion factor,BCEF :树木地上生物量与树干材积之比,单位:吨干物质/米3。

48、碳循环 carbon cycle :碳循环是一种生物地质化学循环,指碳元素在地球上的生物圈、岩石圈、水圈及大气中 交换。碳的主要来源有四个,分别是大气、陆上的生物圈(包括淡水系统及无生命的有机化 合物)、海洋及沉积物。通过化学、物理和生物过程进行从库到库的碳交换。与氮循环和水循环一起,碳循环包含了一系列使地球能持续存在生命的关键过程和事件。碳循环描述了碳 元素在地球上的回收和重复利用,包括碳沉淀。

49、碳密度 carbon density :单位面积的碳储量。通常指有机碳。

50、碳通量 carbon flux :指碳循环过程中,在单位时间单位面积二氧化碳从一个库向另一个库的转移量。

51、碳中和 carbon neutral:也称碳补偿(carbon offset),“碳中和”是指通过计算某活动、工业生产或其他相关活 动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然后通过造林、森林经营等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量(减排量)抵 消了相应的排放量,以实现碳排放与碳清除相互抵消,达到中和的目的。

52、碳储量 carbon stock:一个库中碳的数量,单位:吨碳(tC)。

53、碳储量变化 carbon stock change :碳库中的碳储量由于碳增加与碳损失之间的差别而发生的变化。当损失大于增加时,碳储量变小,因而该碳库为源;当损失小于增加时,该碳库为汇。

54、汇 sink:从大气中清除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

55、源 source: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或活动。

56、排放系数 emission factor :与活动数据有关和排放出的化合物数量系数。在给定运行条件下对某一类活动的排放系 数通常是基于测量数据的样本得到的平均代表性排放率。

57、燃烧效率 combustion efficiency :以二氧化碳形式释放的燃烧碳的比例。

58、碳交易 carbon trading :《京都议定书》为促进全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国际公法作为依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即是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在 6 种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 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其 交易市场称为碳市(Carbon market)。

59、碳交易机制 carbon trading mechanism :碳交易机制是规范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种制度。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显著开发 价值。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这一切。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 有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等在内的6种温室气体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但由于 发达国家能源利用效率高,能源结构优化,新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因此本国进一步减排的成本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这导致同一减排量 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不同成本,形成价格差。发达国家有需求,发展中国家有供应能力,碳 交易市场便由此产生。为达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全球温室气体减量的最终目的,依据公约的法律架 构,《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三种排减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JI)和排放贸易(Emissions Trade,ET)。

60、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的机制之一。它允许缔约方与非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 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 排或减排量。

61、排放贸易 emissions trade,ET :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的机制之一。它是在附件一国家的国家登记处 (national registry)之间,进行包括“减排量单位”(emission reduction unit,ERU)、“核证减排 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ERs)、“分配数量单位”(assigned amount unit,AAU)、“清 除单位”(removal unit, RMU)等减排单位核证的转让或获得。也就是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以贸易方式直接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

62、联合履约 joint implementation,JI :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是附件一国家之间在“监督委员会” (supervisory committee)监督下,进行减排量单位核证与转让或获得,所使用的减排单位 为“减排量单位”(ERU)。作为可交易的商品,ERUs 可以帮助附件一国家实现京都议定书 下的减排承诺。

63、碳排放权 carbon emission right :指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

64、排放配额 emissions allowances :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 单位配额相当于 1 吨二氧化碳当量。

65、额外性 additionality :指拟议的减缓项目、减缓政策或气候融资的减排项目活动所产生的项目减排量高于基线减排量的情形。这种额外的减排量在没有拟议的减排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林业碳汇项目的额外性是指碳汇量高于基线碳汇量的情形,并且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碳汇造林项目 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66、泄漏 leakage :由于减排项目活动引起的、发生在项目活动边界外的、可测定的温室气体源排放的增加 量。泄漏还指在某块土地上进行的无意识的固碳活动(例如植树造林)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了 某种活动,该活动可以部分或全部抵消最初行动的碳效应。无论是一个项目、县、州、省、 国家,还是世界中的区域,每个层面都可能发生泄漏现象。

67、核算 accounting :将报告的排放量和清除量与承诺量进行比较并按国际规则或方法学进行的相关调查和计算。

68、碳预算 carbon budget :碳库间或碳循环的某个具体环圈(例如大气层-生物圈)间碳交换的平衡。碳库预算的审查提供了判断是源或汇的信息。

69、碳信用 carbon credit :国际有关机构依据《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发给温室气体减排国、用于进行碳贸易的凭证。一个单位的碳信用通常等于吨或相当于 1 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

70、碳信用 carbon credit:国际有关机构依据《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发给温室气体减排国、用于进行碳贸易 的凭证。一个单位的碳信用通常等于吨或相当于 1 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清洁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得到额外的补偿,因此这对清洁技术的研发和使用起到激励作用。在 很多用于评估减缓经济成本的模型中,碳价通常被用来作为表示减缓政策努力程度的替代参 数。

71、碳金融 carbon finance :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 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72、基线 baseline :指用于衡量变化大小的一些数据。项目活动的基线是合理地代表一种在没有拟议的项目 活动时会出现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情景。

73、基线情景 baseline scenario :指在没有拟议的项目活动时,项目边界内的活动的未来情景。

74、打捆 bundle :将几个小型碳交易机制项目活动放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活动或活动组合,而不失各个 项目活动的具体特征。这些特征包括:技术或措施;位置;简化基准线方法学应用。每个更 小的捆内的各个项目活动属于同一类型,每个小捆中的项目的产出能力不得超过相关产出类 型的小规模上限。

75、拆分 debundled :将一个大型项目活动拆分成多个小型项目活动。大型项目活动或大型项目活动的任何组成部分,都能采用正常的碳交易机制程式和程序。

76、活动规划 programme of activities,POA :指为执行政府政策/措施或者实现规定的目标(例如物质激励制度和自愿项目),由私人 或者公共实体自愿参与协调并执行的活动。在某一规划方案之下,可以通过添加不限数量的 相关碳交易机制规划活动使之与没有此规划方案活动的情景相比,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 或者增加温室气体汇的效益。

77、部分项目活动 component project activity,CPA :在基准线方法定义指定的区域内实施的一个或者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减排或者增汇措施。

78、项目参与方 project participant:项目参与方是指就如何分配所考虑的项目活动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所作出决定的缔约方或私营和/或公共实体。

79、项目活动 project activity :指一项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措施、操作或行动。

80、项目边界 project boundary :指由对拟议项目所在区域的林地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项目参与方(项目业主)实施森 林经营碳汇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一个项目活动可在若干个不同的地块上进行,但每个地块 应有特定的地理边界,该边界不包括位于两个或多个地块之间的林地。项目边界包括事前项 目边界和事后项目边界。

81、项目情景 project scenario :指拟议的项目活动下,对 GHG 排放趋势情景的预测。

82、利益相关方 stakeholder:指受到或可能受到所拟议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或导致实施此种活动的行动影响的 公众,包括个人、群体或社区。

83、指定政府主管部门 designated national authority,DNA :缔约方要想参加 CDM 项目,需要设立负责监管 CDM 的指定国家主管机构。有关缔约方需 要向 UNFCCC 秘书处提供有关其 DNA 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从 UNFCCC 的网站上查询。指定国 家主管机构(DNA)是指依照国内法律和政策以及国际 CDM 规则,负责对 CDM 项目实行批准 程序的政府部门。在我国,指定国家主管机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其负责对 国家 CDM 理事会审核并修订后的项目进行批准程序。

84、指定经营实体 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DOE :指定经营实体(DOE)在碳交易机制程序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负责请求和实施 碳交易机制项目活动的合格性、核实和核证温室气体(GHG)源人为减排量、以及向碳交易机 制理事会提出申请审核 CERs 的独立实体。每个指定经营实体都是仅为某种碳交易活动(从 事的部门范围)而得到授权的,有可能是国有部门或国际机构。

85、核证 certification 由指定的经营实体(DOE):提出的书面保证,即在一个具体时期内某项目活动所实现的 温室气体源人为减排量已被核实。

86、核证减排量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指一单位符合碳交易机制原则及要求,且经联合国执行理事会(EB)签发的交易机制或 PoAs(活动规划类)项目的减排量,一单位 CER 等同于一吨的二氧化碳当量,计算 CER 时采 用全球变暖潜力系数(GWP)值,把非二氧化碳气体的温室效应转化为等同效应的二氧化碳 量。

87、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指我国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施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简称 CCER。

88、计入期 crediting period:指项目情景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项目参与者应当将计入期起始日期选定在自愿减排项目活动产生首次减排量的日期之后,计入期不应当超 出该项目活动的运行周期。项目参与方可选择固定计入期或可更新计入期两种。

89、固定计入期(也称为计入期-固定) fixed crediting period (also crediting period-fixed) :是用来确定计入期期限的两个备选方案之一。在该方案中,项目活动的减排额计入期期限和起始日期只能一次性确定,即一旦该项目活动完成登记后不能更新或延长。

90、可更新计入期(也称为计入期-可更新) renewable crediting period(also crediting period-renewable) :是用来确定计入期期限的备选方案之一。在该方案中,林业碳汇项目可为 20 年。这一计入期最多可更新两次,即最大为 60 年。

91、注册 registration :指执行理事会(ED)或国家规定的管理机构正式接受一个经确认合格的项目活动为一项碳汇交易机制项目活动。注册是核实、核证及颁发与这一项目活动相关的经核证排减量(CERs) 或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的先决条件。

92、核实 verification :指由指定的经营实体(DOE)定期独立审评和事后确定已登记的碳交易机制项目活动在核 实期内产生的、经监测的温室气体(GHG)源人为减排量。

93、监测 monitoring :指收集和归档所有对确定基准线,测量某一减排项目(CDM或自愿减排项目)活动在项目 边界内的温室气体(GHG)源人为排放量以及泄漏所必要的并可适用的相关数据。

94、基线碳汇量 baseline net green house gas removal by sinks :也叫基线净温室气体汇清除,是基线情景下项目边界内各碳库中的碳储量变化之代数和。

95、项目碳汇量 actual net green house gas removal by sinks :也叫实际净温室气体汇清除,是项目情景下项目边界内所选碳库中的碳储量变化量,减 去由碳汇造林项目活动引起的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量。

96、项目减排量 net anthropogenic green house gas removal by sinks :也叫净人为温室气体汇清除,指由于造林项目活动产生的净碳汇量。项目减排量等于项 目碳汇量减去基线碳汇量,再减去泄漏量。

97、透明和保守的 transparent and conservative :以透明和保守的方式确定基线所做的假设条件,并且所作的选择是可证实的。在变量和 参数值的不确定情景时,对基线所作的预测不过高估计某一碳交易机制项目活动的减排量, 则该基线的确定即被视为是偏保守的。

98、重点排放单位 key emission units :指满足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99、清单 inventory :机构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源的量化表。

100、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量化每单位活动的气体排放量或清除量的系数。排放因子通常在给定的一组操作条件下,基于测量样本数据得到具有代表性的平均活动水平的排放率。

101、农地 cropland :包括可耕地和耕地,以及农林系统中植被低于林地阈值且与国家选择的定义相一致的土地。

102、农田管理 cropland management: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和休耕的或暂时不用于作物生产的土地做法体系。

103、决策树 decision tree :决策树是一个描述具体规定步骤的流程图。在依据优良作法原则编制清单或清单分量时,需要按此顺序进行。

104、干扰 disturbances :减少或重新分配陆地生态系统碳库的过程。

105、专家评价 expert judgment :指经过仔细审议且详实记录的定性或定量评价,这些评价由一个或数个有特定领域专门技能的人员在没有不含糊观测证据情况下做出。

106、措施 measures :在气候政策中,措施是促进气候变化减缓的技术、流程和做法。例如可再生能源技术、废弃物最少化流程以及公共交通做法等。

107、草地 grassland:这一类别包括牧场和不被视为农田的牧草地。它还包括植被未能达到林地标准的且通过 人为干预未能达到林地标准的类别。草地还包括从荒地到休闲区的所有草地,以及农业和林牧系统,分为管理和非管理两类,同国家定义一致。

108、湿地 wetlands:这一类型包括全年或一年部分时间被水覆盖或处于水饱和状态且不属于林地、耕地、草 地或定居地类型的土地(例如泥炭地)。这一类型可按通用定义细分为管理和非管理类型, 即它包括属于管理分类的水库和属于非管理分类的天然河流和湖泊。

109、聚居地 settlements :这一类别包括所有开发的土地,包括任何规模的运输基础设施和人类居住地,除非它们已被列入其它类别之下。这应与国家选择的定义相一致。

110、其它土地(作为一种土地利用类型) other land (as a land-use category):这一类型包括裸土、岩石、冰和所有不属于任何其它 5 种类型的未管理的土地。在可获得数据的情况下,它允许认定的土地总面积与全国面积匹配。

111、牧场管理 grazing land management :指用于畜牧生产的土地上旨在调控所产饲料和牲畜的数量和类型的一套做法。

112、全年毛总增量 gross annual increment :参考期内按规定的最小胸径(各国不同)测量的所有树木的蓄积平均年增量。包括已被 采伐或死亡的树木的增量。

113、定义的统一 harmonization of definitions :在这一背景下指使定义标准化或增强定义间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114、可比性 comparability :指缔约方报告的清单中排放和清除估算应该在缔约方间进行比较。为此,缔约方应该使用缔约方大会(COP)通过的方法和格式来进行估算和报告清单。

115、相关性 relevance :确保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恰当地反映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服务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用 户的决策需要。

116、完整性 completeness :指清单包括全地域覆盖的所有源和汇以及包括《199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本》中的所有气体,还包括个别缔约方特定的其它有关的源/汇类别。

117、一致性 consistency :指清单在数年时间范围内对其所有要素应该内在一致。如果对基准年和所有其后年份使用同一方法,如果使用一致的数据集估算源排放或汇清除,那么清单是一致的。

118、透明性 transparency :指报告编制者应该清楚地解释清单所用的假定和方法,披露任何有关的假定,并恰当指 明所引用的核算与计算方法学,以及数据来源,以促使清单编制的重复性和评估清单。

119、基准年 base year :清单的启始年。目前一般是以 1990 年为基准年。

120、活动 activity :在给定的时期和界定的区域内所发生的一项作业或一系列作业。

121、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在一定的时间内引起温室气体源排放或清除的人类活动数量的大小。在土地利用、土地 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部门,土地面积、蓄积、经营管理系统、石灰和肥料的使用等 数据均是活动数据的例子。

122、关键类别 key category :指在国家清单体系内占有优先位置的类别,无论是其排放绝对值还是排放趋势的估算或 这两个方面都对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123、土地覆盖 land cover :土地表面覆盖的植被类型。

124、土地利用 land use :清单编制中是在一个土地单位上开展的活动类型。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方面的优良做法指南》(Good Practice Guidance for Land Use, Land-Use Change and Forestry,GPG-LULUCF)中,这一术语用于界定土地利用 类别,这些土地类别是土地覆盖(例如森林、草地、湿地)和土地利用(例如耕地、定居地) 种类的混合体。

125、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land use,land use change and forestry,LULUCF :是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的一个部分,涵盖直接由人类引起的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 和林业活动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不包括农业排放。

126、农业、林业和其他行业土地利用 agriculture,forestry and other land use,AFOLU :是《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明确的规定清单报告内容,涵盖直接由人 类引起的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AFOLU 与 LULUCF 相比,避免了部分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交叉问题。

127、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 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REDD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激励措施,使其减少因森林破坏等导致的碳排放,从而为储存在森林 中的碳创造金融价值的做法,所以也是一种通过避免毁林实现减缓的机制。REDD+比再造 林和森林退化更为广泛,包括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管理及加强森林碳储存的作用。这个概念第 一次提出是在 2005 年蒙特利尔召开的 UNFCCC 第 11 次缔约方大会(COP)上,2007 年在巴 厘岛召开的 UNFCCC 第 13 次 COP 高度承认了这个概念并将其纳入了“巴厘岛行动计划”,呼吁建立“关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REDD)和发展中国家森林保护、 森林可持续管理及加强森林碳储存作用相关活动的政策方法和积极的激励措施(REDD +)”。

128、经营草地 managed grassland :在其上开展人为活动的草地,如放牧或收割干草等活动。

129、年净增量 net annual increment :在给定参考期内,按规定的最小胸径测量的所有树木的总增量减去自然死亡量的年平均 量。

130、净-净核算 net-net accounting :报告年的碳汇或碳源减去基准年的碳汇或碳源。《京都议定书》第 3.4 条规定了放牧地 管理、耕地管理和植被恢复的核算法。

131、总-净核算 gross-net accounting:该方法根据项目经营管理的碳汇增长率和消耗率的比例直接计算报告年的净碳汇或碳源。该方法一般比净-净核算法结果大。

132、有机土壤 organic soils :符合以下 i 和 ii 或 i 和 iii 所列要求的土壤为有机质土壤(粮农组织,1998 年);厚度为 10cm 或以上。当混合深度为 20cm 时,小于 20cm 厚的一层必须有 12%或更多 的有机碳;如果土壤几天仍没有达到饱和水,而且有机碳(大约 35%的有机质)含量超过 20%(按 重量);如果土壤常处于水分饱和情形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i)如果无粘粒,有机碳至少为 12%(按重量)(约 20%的有机质);(ii)如果粘粒含量在 60%或以上,有机碳至少为 18%(按重量)(约 30%的有机质);或 (iii)介于二者之间,中间量的粘土有成比例的有机碳量。

133、泥炭土(也叫有机土) peat soil(also histosol) :一种典型的湿地土壤,水位高而且有机质层至少 40 厘米厚(排水不畅的有机质土)。

134、砂质土 sandy soils :包括砂粒含量超过 70%和粘粒含量低于 8%的所有土壤(不管分类如何)(基于标准质 地测量(粮农组织分类包括:砂土、砂质岩成土))。

135、做法 practice :对土地、与土地有关的碳库储量或对温室气体与大气的交换产生影响的一项或一组行动。

136、优良做法 good practice :优良做法是一套规范,目的是确保温室气体清单准确性,即在当前判断能力情况下既不 过高也不过低估算碳排放,而且从实际操作方面尽可能地减少不确定性。优良作法包括选择适合国家实际情况的估算方法、国家层面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不确定性的量化以及有利于提高透明度的资料存档与报告。

137、报告 reporting :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供估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过程。

138、恢复力 resilience:某社会、经济和环境系统处理灾害性事件、趋势或扰动,并响应或重组,同时保持其必要功能、定位及结构,并保持其适应、学习和改造等能力的能力。

139、分辨率 resolution :可以确定有关土地覆盖或利用情况的最小土地单位。高分辨率指可分辨的土地单位小。

140、植被恢复 revegetation :在有关地点通过建立覆盖面积至少为 0.05 公顷的植被以增加碳储量,而且不满足形成 森林定义的另一种直接人为活动。

关键缩略语

AAU:配额单位(Assigned amount unit)

AFOLU:农业、林业和其他行业土地利用(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other land use)

BCEF:生物量换算和扩展因子(Biomass conversion and expansion factor)

BEF:生物量扩展因子(Biomass expansion factor)

CDM: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ERs: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O2e:二氧化碳当量(CO2 equivalent)

COP:UNFCCC的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PA:部分项目活动(Component project activity)

ET:排放贸易(Emissions trade)

DNA:指定政府主管部门(Designated national authority)

DOE:指定经营实体 (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

GHG: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GPG-LULUCF: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方面的优良做法指南(Good Practice Guidance for Land Use, Land-Use Change and Forestry)

GWP:全球变暖潜能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HAC: 高活性粘土(High activity clay)

HWP:收获木质林产品(Harvest woody products)

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JI: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

LAC: 低活性粘土(Low activity clay)

LDCs:最不发达国(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LFH:枯枝落叶-发酵层-腐殖质(Litter horizon, fermented horizon and humus horizon)

PoA:活动规划(Programme of activities)

REDD: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VERs:核实减排量(Ver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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